《第一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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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陆与帆一开口,加上周围朋友刻意配合,很快又成功调动起现场氛围。
说话间,她尖尖的高跟鞋若有似无地撩过霍靳西的裤腿。
属于她的订婚宴,此时此刻所有人的目光却都凝聚在慕浅身上,甚至连纪随峰,都看着慕浅失了神。
他说:这电话一般我会回电,难得打开的,今天正好开机。你最近忙什么呢?
林夙步伐沉稳,平静地注视前方,淡淡开口:时间还早,舞会也还没结束,慕小姐确定要离开么?
慕浅回想了一下昨天的情形,她的确是只看到一辆林肯就上了车,连车牌都没有看过。
慕浅笑意盈盈,旁若无人地看着沈星齐。沈星齐起初还有些小心翼翼,后面看霍靳西似乎和沈暮沉相谈甚欢,压根没注意这边,渐渐地便放开了胆子,不停地灌慕浅喝酒。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霍祁然捏着笔,小小的眉头皱了起来,迟迟不下笔。
沈星齐挑眉一笑,行了,大喜的日子,别老黑着脸。那个慕浅交给我就是了。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对于这样虚伪的回答,我只能建议把这些喜欢好空气的人送到江西的农村去。
慕浅一直躲在窗户后,看着那辆车驶离,却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思索着对面那所房子里的秘密。
林淑端着一碗汤走出来,见到这幅情形,瞥了慕浅一眼,语气不善地开口:看什么呢?你别吓着他!
我上学的时候也有豆奶订购,而且老师事先还卖力宣传喝豆奶的好处。其实豆奶和任何保健类药品是一样的,基本上完全没用,配制的原则就是不吃死人就行。而我当时不喜欢豆奶的原因很简单,远没有现在想得那么多,就是因为我不喜欢喝豆奶,我喜欢喝牛奶。
你们不曾写过长篇小说。你不知道那些国内外的数学很差的写东西的人当中,有多少可以将一个故事写到滴水不漏?有多少学历很低,只会进行三位数运算的妇女们,能从事业有成,文凭很大的老公身上揪准一切蛛丝马迹,进行精密的分析和推理,最终成功地捉奸?
以后每年我都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时间大大向前推进,基本上每年猫叫春之时就是我伤感之时。
明亮的一束光投到顾盼盼原本所在的位置,座位上却是空空如也。
那读者的问题是这样的:如何才能避免把车开到沟里去?
总之就是在下雨的时候我们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不能踢球飙车到处走动,而在晴天的时候我们也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除了踢球飙车到处走动以外,我们无所事事。
而至于学校里宣称喜欢写现代诗的,其实大部分没有堕落到写的是现代诗,他们只是还停留在写歌词的地步。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慕浅顿时连连点头,嗯嗯,我知道的。林阿姨您慢走啊!
陆与帆一开口,加上周围朋友刻意配合,很快又成功调动起现场氛围。
说话间,她尖尖的高跟鞋若有似无地撩过霍靳西的裤腿。
属于她的订婚宴,此时此刻所有人的目光却都凝聚在慕浅身上,甚至连纪随峰,都看着慕浅失了神。
他说:这电话一般我会回电,难得打开的,今天正好开机。你最近忙什么呢?
林夙步伐沉稳,平静地注视前方,淡淡开口:时间还早,舞会也还没结束,慕小姐确定要离开么?
慕浅回想了一下昨天的情形,她的确是只看到一辆林肯就上了车,连车牌都没有看过。
慕浅笑意盈盈,旁若无人地看着沈星齐。沈星齐起初还有些小心翼翼,后面看霍靳西似乎和沈暮沉相谈甚欢,压根没注意这边,渐渐地便放开了胆子,不停地灌慕浅喝酒。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霍祁然捏着笔,小小的眉头皱了起来,迟迟不下笔。
沈星齐挑眉一笑,行了,大喜的日子,别老黑着脸。那个慕浅交给我就是了。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对于这样虚伪的回答,我只能建议把这些喜欢好空气的人送到江西的农村去。
慕浅一直躲在窗户后,看着那辆车驶离,却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思索着对面那所房子里的秘密。
林淑端着一碗汤走出来,见到这幅情形,瞥了慕浅一眼,语气不善地开口:看什么呢?你别吓着他!
我上学的时候也有豆奶订购,而且老师事先还卖力宣传喝豆奶的好处。其实豆奶和任何保健类药品是一样的,基本上完全没用,配制的原则就是不吃死人就行。而我当时不喜欢豆奶的原因很简单,远没有现在想得那么多,就是因为我不喜欢喝豆奶,我喜欢喝牛奶。
你们不曾写过长篇小说。你不知道那些国内外的数学很差的写东西的人当中,有多少可以将一个故事写到滴水不漏?有多少学历很低,只会进行三位数运算的妇女们,能从事业有成,文凭很大的老公身上揪准一切蛛丝马迹,进行精密的分析和推理,最终成功地捉奸?
以后每年我都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时间大大向前推进,基本上每年猫叫春之时就是我伤感之时。
明亮的一束光投到顾盼盼原本所在的位置,座位上却是空空如也。
那读者的问题是这样的:如何才能避免把车开到沟里去?
总之就是在下雨的时候我们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不能踢球飙车到处走动,而在晴天的时候我们也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除了踢球飙车到处走动以外,我们无所事事。
而至于学校里宣称喜欢写现代诗的,其实大部分没有堕落到写的是现代诗,他们只是还停留在写歌词的地步。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慕浅顿时连连点头,嗯嗯,我知道的。林阿姨您慢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