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哥说他要好好学习+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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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浅看了片刻,缩回脑袋,心满意足地继续啃吐司。。
以后我每次听到有人说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的时候,我总是不会感到义愤填膺,因为这世界上不会有莫名其妙的看不起,外国人不会因为中国人穷而看不起,因为穷的人都留在中国了,能出国会穷到什么地方去?
霍靳西抽着烟,声音却依旧清淡,查他什么?
未几,一个身量修长、西装笔挺的男人从不远处的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其实我觉得在全面发展里,各种学科只能算是一项。说好听一点是学科能力,说难听一点是考试能力。你不能管一个人考试考得好叫全面发展啊。
记者?霍靳西缓缓吐出一口烟圈,模糊了眉目,从前想着当画家的人,怎么会当了记者?
纪随峰还在发愣,沈嫣已经看向慕浅,递出了手中的捧花,虽然今天不是正式婚礼,但是我也想把我们的这份幸福和甜蜜传递下去。我手中的这束捧花代表我和随峰的祝福,慕浅,祝你也能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入目是一间清冷灰白的卧室,连床单被褥也是深灰色,房间虽然宽敞,却没有一件多余的摆设,丝毫看不出房间主人的身份。
慕浅却看着他笑了起来,纵然未施粉黛,眉目却依旧精致璀璨,眼波欲流的模样。
慕浅伸手接过林淑递过来的米饭,顺口问了一句:林阿姨,这是谁的孩子呀?
《三重门》到今天已经印了100多万册,有时候想想自己都觉得吃惊。《三重门》其实也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比如过度游离于情节外的卖弄,也由于自己当时还是学生,经历不足导致文字上格外努力,也算是一种风格。写类似《三重门》这样的小说很累,首先没有什么情节,所以一定要在语言上特别精彩。我常常要求自己每一段都要出彩,可能中国现在的小说家都比较热衷于赋予小说各种深刻意义,所以我这样的比较少见。我觉得意义不用赋予,自己想什么写什么就能体现什么,比如通篇小说十分无聊,那小说的意义可以说是生活真无聊。
当年春天,时常有沙尘暴来袭,一般是先天气阴沉,然后开始起风,此时总有一些小资群体仰天说:终于要下雨了。感叹完毕才发现一嘴巴沙子。我时常在这个时刻听见人说再也不要呆在这个地方了,而等到夏天南方大水漫天的时候又都表示还是这里好,因为沙尘暴死不了人。
看起来你家里应该没人能帮你做这份作业。慕浅叹息了一声:你这孩子运气不错,姐姐我七年没画画了,现在重出江湖,就为了帮你完成一份作业。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现场随之响起一片欢呼声,纪随峰迎着沈嫣的问题,有些僵硬地低头吻了她一下。
慕浅收回视线,正准备按响门铃,门忽然就自动从里面打开了。
又或许是她太过防备其他,以至于在林夙的事上这么容易就露出了破绽。
他自慕浅身前走过,慕浅抬眸,看见他整齐的发端,以及耳后一颗小黑痣。
好啦!慕浅看她一眼,笑出声来,我逗你玩的。七年了,你以为我还会让自己再栽在他手里一次?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
走到门口回身关门时,她看见霍靳西站了起来,走到窗边点了支烟。
话音落,纪随峰蓦地抬头看向他,神色阴沉。
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所谓烈火青春,就是这样的。
以后我每次听到有人说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的时候,我总是不会感到义愤填膺,因为这世界上不会有莫名其妙的看不起,外国人不会因为中国人穷而看不起,因为穷的人都留在中国了,能出国会穷到什么地方去?
霍靳西抽着烟,声音却依旧清淡,查他什么?
未几,一个身量修长、西装笔挺的男人从不远处的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其实我觉得在全面发展里,各种学科只能算是一项。说好听一点是学科能力,说难听一点是考试能力。你不能管一个人考试考得好叫全面发展啊。
记者?霍靳西缓缓吐出一口烟圈,模糊了眉目,从前想着当画家的人,怎么会当了记者?
纪随峰还在发愣,沈嫣已经看向慕浅,递出了手中的捧花,虽然今天不是正式婚礼,但是我也想把我们的这份幸福和甜蜜传递下去。我手中的这束捧花代表我和随峰的祝福,慕浅,祝你也能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入目是一间清冷灰白的卧室,连床单被褥也是深灰色,房间虽然宽敞,却没有一件多余的摆设,丝毫看不出房间主人的身份。
慕浅却看着他笑了起来,纵然未施粉黛,眉目却依旧精致璀璨,眼波欲流的模样。
慕浅伸手接过林淑递过来的米饭,顺口问了一句:林阿姨,这是谁的孩子呀?
《三重门》到今天已经印了100多万册,有时候想想自己都觉得吃惊。《三重门》其实也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比如过度游离于情节外的卖弄,也由于自己当时还是学生,经历不足导致文字上格外努力,也算是一种风格。写类似《三重门》这样的小说很累,首先没有什么情节,所以一定要在语言上特别精彩。我常常要求自己每一段都要出彩,可能中国现在的小说家都比较热衷于赋予小说各种深刻意义,所以我这样的比较少见。我觉得意义不用赋予,自己想什么写什么就能体现什么,比如通篇小说十分无聊,那小说的意义可以说是生活真无聊。
当年春天,时常有沙尘暴来袭,一般是先天气阴沉,然后开始起风,此时总有一些小资群体仰天说:终于要下雨了。感叹完毕才发现一嘴巴沙子。我时常在这个时刻听见人说再也不要呆在这个地方了,而等到夏天南方大水漫天的时候又都表示还是这里好,因为沙尘暴死不了人。
看起来你家里应该没人能帮你做这份作业。慕浅叹息了一声:你这孩子运气不错,姐姐我七年没画画了,现在重出江湖,就为了帮你完成一份作业。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现场随之响起一片欢呼声,纪随峰迎着沈嫣的问题,有些僵硬地低头吻了她一下。
慕浅收回视线,正准备按响门铃,门忽然就自动从里面打开了。
又或许是她太过防备其他,以至于在林夙的事上这么容易就露出了破绽。
他自慕浅身前走过,慕浅抬眸,看见他整齐的发端,以及耳后一颗小黑痣。
好啦!慕浅看她一眼,笑出声来,我逗你玩的。七年了,你以为我还会让自己再栽在他手里一次?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原来是个灯泡广告。
走到门口回身关门时,她看见霍靳西站了起来,走到窗边点了支烟。
话音落,纪随峰蓦地抬头看向他,神色阴沉。
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所谓烈火青春,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