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他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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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浅从一年前保留了夜晚加餐的习惯,却很少再在深夜见到他。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个多月前。。
慕浅叹息一声,拿起包包,取出里面的手机。
霍靳西指间夹着烟,整个人却依旧是清冷肃穆的姿态,白衣黑裤,映着身后的溶溶月色,仿佛隔绝了时光,一丝温度也无。
比如说,我喜欢踢球,这是不务正业吗?可能有人会说,学生的正业是学习。对。那学习足球技术算不算学习?那还不如说学生的正业就是考试得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说,因为太难听了。
隔着电话,林夙清润的声音毫无违和地融入眼前的景致。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问你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想到了什么,请写一篇800字以上的论文。
好啦!慕浅看她一眼,笑出声来,我逗你玩的。七年了,你以为我还会让自己再栽在他手里一次?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干嘛?沈星齐心头大火,那女人我今天睡定了!
慕浅见状也不管他,转头打量起了这所房子。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沈星齐自然不甘心被她灌醉,示意旁边的人都来给慕浅敬酒。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此人兴冲冲赶到,看见我的新车以后大为失望,说:不仍旧是原来那个嘛。
我在小学的时候居然是学习委员,这点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奇迹。而且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还是一个数学课代表。
叫我慕浅就好。她弯下腰换鞋,无论如何,林先生今天帮了我的大忙,改天我一定要请林先生吃饭感谢的。
在我高中军训的最后还进行拉练,内容是一个年级假想成一支部队进行行军,途中不断卧倒,旁边还有校方和某些嘉宾驱车观看,在一次全体卧倒的过程中,我的战友可能看见地下正好有一摊水,思考要不要往边上卧一点而犹豫了一下,被教官看见,一下就踹卧倒了。教官说,在战争中,像他这样没有及时卧倒的人早就已经被敌人炸死了。我想,敌人若是效率真如此之高,那首当其冲被摧毁的应该是边上视察的汽车。 -
纵然我心有不甘,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鞋,也跳不完整场的舞。
首先的问题是我觉得那些精彩的段落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精彩的。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说完林夙便微微偏头看向客厅里的霍靳西,打了声招呼:霍先生。
慕浅揉着自己的耳垂,这才又看向对面的孩子。
另一边,慕浅迎着路人或诧异或惊艳的目光翩然前行,如同冬日里一朵神秘惊艳的娇花,盛开了一路。
沈星齐这才在慕浅身边坐下,凑到她耳边,咬牙开口:你还真是个妖孽!
慕浅叹息一声,拿起包包,取出里面的手机。
霍靳西指间夹着烟,整个人却依旧是清冷肃穆的姿态,白衣黑裤,映着身后的溶溶月色,仿佛隔绝了时光,一丝温度也无。
比如说,我喜欢踢球,这是不务正业吗?可能有人会说,学生的正业是学习。对。那学习足球技术算不算学习?那还不如说学生的正业就是考试得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说,因为太难听了。
隔着电话,林夙清润的声音毫无违和地融入眼前的景致。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问你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想到了什么,请写一篇800字以上的论文。
好啦!慕浅看她一眼,笑出声来,我逗你玩的。七年了,你以为我还会让自己再栽在他手里一次?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干嘛?沈星齐心头大火,那女人我今天睡定了!
慕浅见状也不管他,转头打量起了这所房子。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沈星齐自然不甘心被她灌醉,示意旁边的人都来给慕浅敬酒。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此人兴冲冲赶到,看见我的新车以后大为失望,说:不仍旧是原来那个嘛。
我在小学的时候居然是学习委员,这点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奇迹。而且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还是一个数学课代表。
叫我慕浅就好。她弯下腰换鞋,无论如何,林先生今天帮了我的大忙,改天我一定要请林先生吃饭感谢的。
在我高中军训的最后还进行拉练,内容是一个年级假想成一支部队进行行军,途中不断卧倒,旁边还有校方和某些嘉宾驱车观看,在一次全体卧倒的过程中,我的战友可能看见地下正好有一摊水,思考要不要往边上卧一点而犹豫了一下,被教官看见,一下就踹卧倒了。教官说,在战争中,像他这样没有及时卧倒的人早就已经被敌人炸死了。我想,敌人若是效率真如此之高,那首当其冲被摧毁的应该是边上视察的汽车。 -
纵然我心有不甘,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鞋,也跳不完整场的舞。
首先的问题是我觉得那些精彩的段落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精彩的。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说完林夙便微微偏头看向客厅里的霍靳西,打了声招呼:霍先生。
慕浅揉着自己的耳垂,这才又看向对面的孩子。
另一边,慕浅迎着路人或诧异或惊艳的目光翩然前行,如同冬日里一朵神秘惊艳的娇花,盛开了一路。
沈星齐这才在慕浅身边坐下,凑到她耳边,咬牙开口:你还真是个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