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炮灰[穿书]_晨光(最后两天求月票)
蔷薇小说网 - 带刺玫瑰绽放在末世,女性向权谋与虐恋的华丽盛宴 > 听说我是炮灰[穿书] > 听说我是炮灰[穿书]
字体:      护眼 关灯

《听说我是炮灰[穿书]》

 而霍祁然笔下正画着的,应该就是全家福——四个一模一样的简笔人形,上面一个圆形的大头,底下几根火柴棍一样的笔画组成身体。。

  听到慕浅的脚步声,男孩抬起头来看着她,目光清亮而平静。

  慕浅也不知道这句是好话还是坏话,抬眸看向他。

  慕浅没打算停步,纪随峰拉着她不放手,直接就将她外面裹着的羽绒服从肩头拉了下来。

  而我所惊奇的是那帮家伙,什么极速超速超极速的,居然能不搞混淆车队的名字,认准自己的老大。

  中央商务区各幢写字楼空前冷清,霍氏大厦26楼却依旧是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

  我想,学校的权利还没有大到可以强迫你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的份上吧。
  中国人有一个毛病,特别是越小的官就越喜欢滥用职权,小到什么饭店保安或者停车场看车的那就牛逼到无法想象的境界了。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后来我将我出的许多文字作点修改以后出版,销量出奇的好,此时一凡已经是国内知名的星,要见他还得打电话给他经济人,通常的答案是一凡正在忙,过会儿他会转告。后来我打过多次,结果全是这样,终于明白原来一凡的经济人的作用就是在一凡的电话里喊: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忙,请稍后再拨。
  所以你无话可说对吗?慕浅不想再浪费时间,站起身来,好,我知道了。

  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一个大概六岁的男孩盘腿坐在沙发里,膝头放了一本比他的小身板还要宽大的书籍,正认真地翻阅着。

  那家伙一听这么多钱,而且工程巨大,马上改变主意说:那你帮我改个差不多的吧。
  都说早上是记忆东西最好的时候,我们却献给了一门国外的语言。

  我一直觉得学习的大众目的是为了生存。生存是往好听了说的,直接一点就是找工作。文凭也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快速衡量的标准,并不是你掌握了多少知识的标准,这个世界上文凭很高的笨蛋比比皆是。有了工作才能养家口。而之所以英语比较重要是因为一来很多国外的东西是比较有意思,二来可能方便赚外国人的钱,三来其实我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很大的理由。英语也许是会给生活带来一些方便,但是只是一些。耗去的时间和代价可能比较大了一点。

  最后我还是如愿以偿离开上海,却去了一个低等学府。
  是因为《像少年啦飞驰》是一段一段写的,作者没有打草稿,有些人写到后面就忘了使了。

  路过霍靳西家门口时,慕浅不经意间转头,看见了站在二楼阳台上的霍祁然。

  慕浅摸着自己的耳朵问电话那头的林夙: 那如果我再请你来接我一次,会不会是很过分的要求?
  霍靳西不动如山地坐着,仿佛是要看她能赖到什么时候。

  比如说,我喜欢踢球,这是不务正业吗?可能有人会说,学生的正业是学习。对。那学习足球技术算不算学习?那还不如说学生的正业就是考试得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说,因为太难听了。

  数学学得好不好,除了一部分有天赋的人以外,还是看你做的题目是否多了。我中考的时候老师就强调,数学就是做,不断做,做到你考试的时候发现试卷上所有的题目都做过,就行了。 -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